检察日报:“说话”的艺术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10-23浏览次数:4968


来源:检察日报 2014年10月22日 09版 基层采风·封面
标题:“说话”的艺术
记者:曹烨琼

        提问的技巧

        抓住“可兴奋点”,让双方在松弛中产生愉悦感。

        抓住“可渗透点”,让双方在递进中产生沟通感。

        抓住“可渲染点”,让双方在情感中产生碰撞感。

        抓住“可思考点”,让双方在启发中产生回味感。



        8月6日,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“检察官语言表达系列培训”再次开课,应该院邀请,上海师范大学播音主持青年教师、专业主持人姜杉为干警作“检察官语言表达技巧”专题培训。“发声、重音及语调的处理都有技巧,怎样开始话题、结束话题也大有学问,说话真的是一门艺术哦。”一位年轻干警课后兴奋地说。“说话”究竟是怎样一门艺术?检察干警应该掌握哪些技巧?带着这些疑问,本报记者于10月21日采访了姜杉。

        记者:交流,有声语言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,请问您对检察官的有声语言塑造方面有什么建议?

        姜杉:我认为主要从情景再现、内在语和语气、重音、停连、节奏的综合运用这三方面谈起。对于情景再现,我有4个关键词想说,“理清头绪、设身处地、触景生情、现身说法”。

        记者:请您为我们解读一下这几个关键词。

        姜杉:其实,“理清头绪”就是要让自己客观地审视问题,将事件的来龙去脉理顺清楚,做到心中有数。“设身处地”即是从客观走向实践,将自己置身其中,获得现场感,产生“我就在”的感觉。“触景生情”则是从实践走向主观,体会当下的感受,以便了解案件当事人当时的心情。最后就是“现身说法”,在总结、消化已知事件后,融入自己的感受和见解,以全新的角度切入,引导当事人也能多角度思考问题。

        记者:内在语其实就是话里有话、弦外之音,哪些情况下内在语会产生作用呢?

        姜杉:说到内在语,在有声语言的实践中,由于性别、性格、言语习惯等因素,或者限于说话的场合、环境,以及谈话双方的身份等,亦或者出于得体、礼貌和策略的需要,人们说话经常要委婉、含蓄、隐晦,这就是内在语的产生环境。

        内在语有两个作用:一是揭示语句本质。语句本质是指句子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深层的内在含义和态度情感。我们应该参照语句表层意义的线索来揭示语句本质,而揭示语句本质落实到表达上则可以引发出贴切的语气。二是揭示语言链条。语言链条实际是指语句间的逻辑关系。揭示语言链条就是搞清句与句、段与段、层次与层次如何衔接成一个有机整体。特别是在需要赋予语言以动作感、形象感的地方,或在需要唤起受众注意、引发他们思考的地方,都可运用内在语来衔接、过渡、铺垫或转换,以帮助找到自然贴切的语气,达成一气呵成,浑然一体的效果。

        记者:语气、重音、停连、节奏,很多人会将其与文稿中的标点符号归为一类,请您解释一下两者的区别。

        姜杉:语气、重音、停连、节奏可以说是口语中的标点符号,但在读文章时我们会更加清晰地发现,有时有逗号、句号时,我们不一定会停下这句话,有时长句中没有标点,为了表达清楚,我们也会选择在适当处停顿,易于听者领回其意思。语气自不必说,检察官与当事人沟通时,语气自然是平和、有条不紊的。

        在重音方面,汉语重音错位会导致整体意思改变。比如“该嫌疑人涉嫌盗窃罪”,将重音放在“该嫌疑人”上,就表示在多名嫌疑人中,他涉嫌盗窃;而将重音放在“涉嫌盗窃罪”上,就表示只有该名嫌疑人,而他涉嫌盗窃。

        在停连方面,停连分为区别性停连、并列性停连、强调性停连、转换性停连及回味性停连。当检察官面对来访的基层群众时,注重讲话时的停连,对于来访者听清、听懂其意思非常重要。比如,检察官需要来访者携带“身份证、户口本和劳务合同”,那么前两项之间就要连续说,而说到“劳务合同”时需要停顿,这简单的一句话就包含了区别性停连、并列性停连和强调性停连。

        在节奏方面,主要注意抑扬、顿挫、轻重、缓急。掌握好节奏,即使在讲话比较快时,也能让人很好地听清重点、理解意思。

        记者:在了解了有声语言的基础技巧后,检察官时常要面对临时出现的问题,请您介绍一下即兴表达塑造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情况。

        姜杉:首先,开始话题的方法与技巧很重要,这直接影响对方的回答方式。第一种,例证式。我们通常会引用亲身经历、朋友经历开始,这样能给对方以亲切感。第二种,报题式。当你比较能把握局面时,可以采用这种方式,开门见山、直入主题。第三种,交谈式。面对当事人,检察官可以选择此种方式,轻松交谈,像朋友间的对话,这样更容易让对方接纳你,针对比较敏感的当事人,此种方式效果更佳。还有推荐式、择要式、接力式等,可以在需要时进行随机运用。

        其次,结束话题的方法与技巧也是需要注意的一点。我首要推荐回题式,以总结的语气,回归主题。第二是强调式,有利于加深谈话双方的影响,也可以作出适当的评论。第三则是概括式,根据事件进行总结,让当事人更容易抓住谈话重心。第四是抒情式,以情带感,与当事人从感情上达成一致,以获得更好的谈话效果。

        记者:在谈话过程中,提问的方式方法也直接影响着对方的答案和态度,能否提供些有效、实用的提问技巧?

        姜杉:在提问时,抓“点”很重要。抓住“可兴奋点”,让双方在松弛中产生愉悦感;抓住“可渗透点”,让双方在递进中产生沟通感;抓住“可渲染点”,让双方在情感中产生碰撞感;抓住“可思考点”,让双方在启发中产生回味感。

        正问法,直截了当,从正面提出问题,让对方直接回答。尤其在与来访者的交流中,这种问法通常只适用于一些基本情况的提问,比如姓名、住址、基本信息等。如果运用在事件了解中,会略显生硬。

        设问法,假设性地提出问题,来引导对方谈出真实感受,有利于对话向纵深发展。比如,“你认为如果矛盾当时这样解决怎么样”,这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设问,可以引出对方依据此假设,展开其对事件的态度和希望达到的解决效果。

        潜问法,在对话中有意识地表达出几种答案,供对方选择、认同,从而引起对方对提问的注意与兴趣,并引出对方自己的观点及更多问答内容。比如,检察官在调解中,面对被伤害方可以提问“你是否接受伤人者赔偿医疗费用及道歉”,此时,被伤害方就会说出自己的想法和想要获得的赔偿等。

        反问法,从事实相反的方面提出问题,反而让对方从正面思考问题。比如,检察官面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,可以问其“你这样不冷静,是想要大家无法帮助你吗”,此时,来访者就会想到,自己到检察机关是为寻求帮助的,从而反思自己的行为。

        最后一种是追问法,对于谈话中必须弄清楚的事实或问题关键刨根问底。但必须说明的是,此种提问方法不适合独立运用,需要运用前几种问法的铺垫等,在需要时再进行追问。这种提问方法我认为多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。

        记者:虽然检察官在工作时,语言词汇都相对专业和严肃,但为了达到更好的检察工作效果,有时也不妨丰富一下语言的风格。请问得体的语言风格有哪些种?

        姜杉:我用几组对应词来说说各种语言风格,即平实与华丽、庄重与幽默、明快与含蓄、刚健与婉柔、简洁与丰富、优雅与俚俗、严谨与疏散。这14种语言表达的风格,既是比较常见、常用的,也是最能涵盖日常生活与工作需要的表达形式。

        在检察官普法宣传中,常会遇到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等,这时检察官就要放下庄重、严肃的口吻,以更加幽默、通俗的词汇和语气来向其解答疑惑,能达到检察官所说的贴近群众、服务群众的效果。

        记者:在注重有声语言表达的同时,环境营造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。关于态势语,检察官应注意哪些方面呢?

        姜杉:态势语是口语交际活动的辅助手段,是通过体态、手势、表情、眼神等非语言因素,传达信息的一种言语辅助形式,又称体态语。

        态势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第一,补充、强化口语信息。通过手势、表情,可以直观地强调交流内容,使双方更容易理解彼此的意思。第二,沟通、交流情感。眼神、肢体接触都是交流情感的方式,或亲昵或保持距离,姿态都与语言保持高度一致。第三,调控交际过程。走动换位、拿起或放下手中资料等,都能起到很好的调控作用,以达到进一步或结束交谈的目的。

        态势语是人们在交际中用肢体态势等来传递信息、表达感情、表示态度的非有声语言。这种肢体态势既可以支持、修饰或否定言语行为,又可以部分代替言语行为,发挥独立表达功能,同时又能表达言语行为难以表达的感情和态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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