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床与咨询心理实验室 | 张永超:安宁疗护中生命尊严维护的四个维度(上)

发布者:新闻中心作者:发布时间:2020-03-08浏览次数:81



为何要关注“安宁疗护中的生命尊严”问题


本文的主题设定在于“安宁疗护”,一般认为主要针对“重症患者”的身心灵呵护。但是,本文所秉持的理念:尊重生命、服务意识、互动沟通则是共同的。换句话说,这些理念,不是某些人的专利,而是大家的共同需要,不仅需要以此对待其它人,同时也期待以同样的方式被对待。因为,本文尝试提出首先是“人”,然后才是“病人”的界定。也就是侧重首先去尊重一个“人”,而非,将他界定为“病人”再来尊重或呵护。


同样这里的“生命尊严”也不仅仅是“重症患者”的专利品,不是首先医生宣布他为“重症患者”,在医疗手段有限的情形下,医护人员在想方设法赋予其“生命尊严”,好像病人特供一样。“尊严”是大家的必需品,而且,恰恰是在善待、尊重他者中自行获得。所以,安宁疗护中,不仅仅涉及“当事人”的生命尊严,同时也涉及医生、护士、家属、亲友的“生命尊严”,倘若我们只为了维护“当事人”的“生命尊严”,而无法保证“医生、护士”的尊严,在我们看来也是不完整的,甚至是有遗漏的。


“生命尊严”是个同一网络中共生共长的精神形象,一来它是开放的,二来它源自对待他人的行为方式;通过善待他者,为我们赢得尊严;事情是自己做的,尊严是他人给的。所以,当事人的参与互动是必要的,否则,一切行为若出于医护人员代理,那么,其“尊严”只是象征性的。这也是本文以“当事人”为中心的缘由所在。


关于安宁疗护对象“生命尊严”的达成,本文认为,至少我们应考虑到如下四个方面:伦理层面的知情权与人格尊重、医疗层面的互动沟通、护理层面的心灵信仰呵护、分享层面的心灵和解等问题。这四方面的共同点在于对“心灵”的看重,无论是人格尊重还是互动沟通,无论是信仰呵护还是心灵和解,这些都是关于疗护对象“人心”的问题。如果说,医疗的侧重在于生物性身体的病态修复、制止或舒缓,那么安宁疗护的侧重则在于人心的尊重与内心安宁的达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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伦理层面:知情权益与人格尊重





这里面首先要处理的是对于疗护对象医疗诊断的诠释。比如,医生给出了某种类似于“临终症候”的诊断,我们一般都会将其视为“坏消息”“噩耗”“晴天之霹雳”。由此而纠结于是否将此“坏消息”传达给当事人,进一步会出现更加纠结的“知情权益”问题。一方面,他是当事人,有知情权;另一方面,又怕这种“坏消息”“噩耗”加重他的病情。因此,一般亲友家属,在此阶段就陷入了心理纠结甚至近于“崩溃”的边缘。


问题在于,一旦陷入此种“心理纠结”,我们会发现,疗护的重点便不再是“安宁疗护”而是纠结化解。问题在于,当亲友护理者的内心都是诚惶诚恐的,很难想象他会给与服务对象一种“安宁”“平静”“慈善”的护理品质;就如同,当医生、护士整个人都是焦头烂额的,很难想象,他的医护品质能达成“安宁疗护”的目标。很多时候,我们只是注目于服务对象本身,但是,却忽视了服务者和服务对象的互动共建层面。我们尝试以“服务对象为中心”,只是以其为判准和目的,并不意味着,应忽视甚或认可损害医护人员、亲友家属的生命尊严。同样,我们期待达成服务对象的“安宁疗护”效果,但并不意味着应忽视甚或认可损害医护人员、亲友家属的心理状态。因为,那些正是与服务对象为中心相互配合的,当“中心”没有陪衬或辅助,也就无所谓“中心”了。



所以,所谓的“坏消息”“好消息”只是一种人为的判定。逐渐的,我们当首先减弱此种“好-坏”的语词色彩,尽量回到“生老病死”这一基本的自然生命历程。换句话说,无论如何认定,人总是要经历“生老病死”这一过程,每个人都会逝去、离开,为什么我们就不准别人“离开”呢?为什么认定“离开”就是坏消息呢?这些问题其实是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思考的,我们对死亡缺乏练习,缺乏反省;但是,又无可避免,事到临头,无法逃避,所以只能手忙脚乱。与其那样,不如,大家提前面对,练习死亡,谈论死亡。没有对“死亡”恐惧心理的超克,内心是无法安宁的,生命尊严也无法获得。


由此来看,安宁疗护的事情其实要有个预备期。其实,生命就是死亡的练习,人的生老病这一历程就是慢慢在走向死亡的。只是,此种“死亡练习”都是不自觉的,只是在医院里,我们才进入了自觉场景。其实,安宁疗护的核心问题之一在于对生命自身的自主和自觉。倘若一个人对自己的生活,对生活中的他者没有自觉的关爱、自主的反省,那么在面对自己的“临终”或“死亡”,要想获得“生命尊严”也是很难得。这里想说的是,“安宁疗护”其实不限于“临终期”,整个一生都是一个“安宁疗护”的过程,每一个阶段心灵的“安宁”都是需要的,不是只有生病了、临终了才需要。


只是本文主题侧重在“临终期”的“安宁疗护”,所以我们更多关注这一人生阶段,但是,我们还是应看到“生命流程”,如一条河流;我们只想截取一段,那是不行的。所以说,临终期“安宁疗护”的问题,严重性不在于技术手段合伙陪护技巧,关键在于服务对象整个的生命状态。这就造成了“诊断证明”传达的复杂性,要视人而定,因人而异。我们常说,有些人看得开,没事;有些人,看不开,千万不能告诉他。这其实不仅仅是面对死亡的态度,更多是面对生命的态度。对于人的生老病死没有一种自觉,明明知道,人都是要死的,但却无法接受自己也会死的事实。在这种情形下,知情权可能不是首要的问题,而是对当事人的人格尊重,无伤原则优先于知情告知。


但是,无论是看得开或看不开,无论是否当事人知情,想办法请他配合治疗都是必要的。而且,要给与某种希望,当事人的主动参与,更易达成“安宁疗护”的效果。在这一过程中,应当注意医患关系,这一点比当事人的“知情权益”更值得留意。一方面是当事人与医护人员的沟通、关系协调,另一方面是亲友家属与医护人员的协调沟通。亲友家属要多了解,不仅仅是服务对象的心理,也要更多了解医护人员的情况,了解多了自然才会产生理解,有了初步理解,彼此才会有沟通的意愿以及彼此宽容的雅量。为了当事人也应这样做,倘若没有此种沟通协调,医患冲突一旦发生,当事人的的“安宁疗护”其实是很难达成的,处于医患冲突中的当事人,其“生命尊严”更从何谈起呢?


02


医疗层面:互动沟通与配合参与




我们习惯于做一个“被动的病人”,医生让做什么,就唯命是从。但是,当事人的极配合就是一种很好的治疗。而且,有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才有尊严维护问题。毕竟,生命尊严并不像打点滴那样,慢慢输入我们体内。生命尊严源自我们自主的行为,无论是善待他者,还是善待自己,都需要自觉、自主的行为。


包括治疗分寸的把握。医疗手段的尴尬在于,它不断在发展,而且种种宣传让我们沉醉于“科技万能”,给人以“飞速发展”的幻觉。但是,医疗科技,如何飞速发展,还是无法满足人们的心理预期,尤其是无法及时回应生命各种状态的复杂性。所以,一方面我们期待医疗技术包治百病,另一方面,我们或者亲友又往往处于“无药可治”的临界状态。再加之“生命维持技术”的发展,插管让一个人可以长时期的活着,或者说“无法死去”,这是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。所以,治疗的分寸如何把握,成为一个当事人、亲友共同面对的难题。


我们总盼望奇迹,也确实有奇迹,但是,奇迹之所以为奇迹,正在于其稀少而且不可预期。这样,就为治疗限度预留了一个飘渺的想象空间,也为当事人以及亲友家属留下了一个现实而又棘手的决断难题。这个也涉及当事人的自主意识,至少,有些情况下,是符合这一情境。我们看到众多医护人员的反思与提醒,或许“生前预嘱”对我们大家都是必要的,至少在我们清醒的时候,对于我们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,给出一种自主性的建议。这是对儿女的尊重,也是对我们自身的尊重。不愿意自己的身体在不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,随意处置,这或许也是一种生命尊严的维护。由此提前预备,便无后顾之忧,然后才有可能达成“安宁疗护”或“生命尊严”。我们可以尽力尝试在医疗手段与心理预期的平衡中实现自我的“生命尊严”。


护理层面:心理安慰与灵性信仰




在临终期,固然减缓痛苦,延长生命,都是重要的事项。但是,在我看来,更值得留意的,也常常为人忽视的,是当事人的“身心灵”全人呵护问题,尤其是,心理层面和灵性信仰层面。


人的可贵倒不在于其肉体生命,若从肉体生命去看,人与其它的动物,很难分别。但是,人有心理,有思维,而且有信仰需要,这才是关键。尤其是在医院里,肉体的问题,很大一部分交给医生和护士了,亲友家属也会尽力照顾好当事人的身体需要。但是,心理空间,往往忽略了;尤其是,灵性层面,常常荒芜了。但是,实际上,当人的肉体生病时候,更值得留意的是心理浮动和灵性渴求。


与当事人的心理交流倒不是一种,隐私好奇,或者心理窥探,而是一种“心理陪护”,这是一种深度信任,然后,深度分享,对当事人才是一种释怀和放松。这比打点滴、盖被子难多了。医护人员基本没有时间做这个工作,亲友家属,或者没考虑到这一层,或者没时间,或者没办法。总之,这一层,很重要,但往往是被忽略了的。本文在后续研究中,尝试给出一些建议。


当然,更复杂的,倒不是心理,而是“灵性层面”,这比“心理活动”又更进一层。当事人的“灵性渴求”,往往被忽视是因为,各人对“信仰”有着不同看法,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看法。心理活动还是属人的,灵性活动,则有属神的一面。在不信神的亲友看来,当事人的灵性渴求,可能是胡言乱语;这是极大的伤害,因为,信仰对一个人往往是神圣的、不可亵渎的,但是,在别人看来,甚至是反感的,不可思议的。当事人处于被动状态,不想被亵渎,所以,信仰层面只好隐藏的更深。这就需要亲友的宽慰、化解,更多应协助其实现。比如,信基督的,可请教友沟通;信天主的,可协助其做弥撒;信佛教的,可给他放些佛教诵经或音乐……有共同的信仰更好,可以有更多互动;若无共同信仰,尽量多协助,少说话,这就是很大的尊重。


(篇幅所限,本文仅展示前半部分,后续部分请关注公众号后续更新)


作者简介


张永超:北京大学哲学博士(2011),辅仁大学博士后研究(2015),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曾任职于郑州大学哲学系(2011-2018);现任职于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。

研究方向:侧重于生死学、儒家思想现代转型、中西思想比较(如儒耶“孝悌观”、儒耶“创生”与“化生”、中西思维方式)、知识论与伦理学等;围绕上述问题所撰写论文部分发表于《哲学研究》《哲学与文化月刊》《学术月刊》《哲学分析》《清华西方哲学研究》《南国学术》《中州学刊》等刊物;最近几年集中于李泽厚“巫史传统”研究,尝试探究先秦时期“由巫到史”的“理性化”进程及其认知模型。

已出版专著及部分论文:

《经验与先验:张东荪多元认识论问题研究》(2012中央编译出版社)

《仁爱与圣爱:儒家与基督教爱观之比较研究)(2015辅仁大学出版社)

《天人之际:儒道天人观新论》(2015郑州大学出版社,合著1/2)

《人文关怀论》(201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合著2/3)

《仁爱与圣爱:儒家道德哲学与基督教道德哲学之比较研究》(2018人民出版社,合著)

《天主教与儒家“孝悌”观之比较》,《哲学与文化月刊》A&HCI,2013年第11期

《创生与化生:从起源角度探究中西文明融合的困境及其可能》,《哲学与文化月刊》A&HCI,2016年3期

《中国知识论传统缺乏之原因》,《哲学研究》,2012年第2期

在研项目: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《中国哲学现代转型中的知识论问题研究》(14CZX028)


为“中国当代生死学问题研讨会”(第一届清华大学、第二届广州大学、第三届301医院)主要召集人之一


通讯方式:

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(东部文科实验楼)606室

邮编:200234电话:86-15890173318电子邮箱:zhangyongchao@shnu.edu.cn


作者 | 张永超

文稿整理 | 韩婧 唐任之慧

编辑 | 任凯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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